物業公司查崗規范細則
一、目的
為了持續穩定地向客戶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切實保障管轄物業各工作班次有序、高效開展,全方位把控服務質量,特制定本查崗制度。
二、適用范圍
集團下屬物業公司各服務中心、管理處、項目物業部。
三、職責
1、物業品質部職責
1.1 負責對公司各單位查崗工作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1.2 每月對公司各單位的查崗比例不得少于 30%。
2、各單位職責
2.1 項目物業負責人需組織實施查崗工作,并詳細擬定查崗計劃;
2.2 查崗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查崗計劃和本制度執行相關工作。
四、規定
1、查崗方式
1.1 查崗主要由物業公司所管項目采用重點抽查與全面抽查相結合,白天檢查與夜間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旨在有效預防各類違章違紀現象發生,督促員工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1.2 查崗工作原則上由公司男性員工完成,若查崗責任人是女性員工,則不適用本制度相關要求。
2、各崗位查崗頻率
2.1 項目物業負責人每月查崗不少于 1 次;客戶服務部負責人每月查崗不少于 1 次;安管部負責人每月查崗不少于 3 次;工程部負責人每月查崗不少于 1 次;
2.2 安管部班長每月查崗不少于 1 次,且需采用交叉互查的方式;
2.3 查崗工作必須由兩人共同進行,嚴禁單人查崗,以此確保查崗工作的客觀性和安全性。
3、查崗內容
3.1 重點檢查各項目夜班當值員工的工作狀態,嚴格杜絕著裝不整、睡覺、打牌、下棋、喝酒或酒后上班、會客閑談、脫崗、串崗、遲到、私自調班、不按規定交接班、不按規定巡查簽到、值勤不文明等違規違紀行為;
3.2 檢查管轄物業公共照明開關情況,查看是否存在浪費用電現象,并探索節能空間;
3.3 核查是否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巡視設備設施運行情況并完成簽到。
4、違規處理與工作流程
4.1 查崗人員若發現員工存在違規違紀行為,需在現場立即進行教育和指正,并在《查崗記錄》上詳細記錄檢查情況,由被查人員簽名確認,同時在被查崗位的《值班日志》上簽名并注明查崗時間;
4.2 若被查人員對查崗人員指出的違規違紀行為存在異議,拒絕在《查崗記錄》上簽名確認或無理取鬧,查崗結束后,查崗人員應在查崗工作報告中如實匯報情況,后續由項目物業負責人跟進處理;
4.3 當值員工在查崗期間嚴禁向其他員工透露查崗情況;
4.4 查崗結束后的一個工作日內,查崗負責人需擬定《查崗工作報告》,提交給項目物業負責人審閱;
4.5 項目物業負責人根據查崗工作報告內容提出處理意見;
4.6 項目行政人事工作人員依據批示內容跟進落實相關處理工作;
4.7 若查崗工作影響第二日正常上班,查崗人員需及時向項目物業負責人請示,經批準后,可按照批準時間打卡上班;
4.8 嚴禁向非查崗人員以外的其他員工透露查崗計劃。
五、質量記錄
5.1 《查崗計劃及完成情況記錄》;
5.2 《查崗記錄》;
5.3 《查崗工作報告》。
篇2:商場安保巡查崗位規范
商場安保巡查崗位規范
一、巡查報案員當班期間要不間斷地對責任區實施全方位巡視檢查。
二、巡查中應注意門窗、玻璃、墻壁、地磚等是否完好清潔。
三、巡查是否有打赤膊、穿拖鞋、帶寵物、酗酒、乞討、推銷、無人照看的小孩、精神病人以及未經批準的攝影、攝像等謝絕進入商場的人員。如有,應視情況予以解釋、勸說,切不可出言不遜。
四、當班時要經常到裝修廠商進行巡查:
1、廠商的裝修手續是否齊全;
2、是否按照消防規定實施裝修;
3、有無私拉亂接現象;
4、裝修現場有無違章用火現象及違章動火作業;
5、防火涂料是否按工藝要求涂刷;
6、有無其它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及現象。
如上述幾條有一條不符,應立即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并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場協助處理,同時還應對裝修人員進行安全常識等方面的教育。
五、巡查時如發現動火作業,要檢查是否持有《動火許可證》,如有則應有專職消防員或安全員在現場進行監護,并有完善的防范措施;如無
《動火許可證》應立即制止,告知其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并報告商場相關領導對其違章行為行處罰。
六、巡查時做好無煙商場的宣傳工作及占用安全通道的清理工作。
七、巡查各樓層所有消防器材設施是否完好:
1、消防栓是否被遮擋影響使用、配件是否齊全;
2、滅火器是否過期、壓力是否正常;
3、煙感、噴淋頭、手動報警閥、警鈴、疏散指示、標志、標識等是否損壞;
4、建筑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是否有不便于識別、不便于使用及其它異常情況等。
九、聞有無酒精、香焦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泄漏之味及有無煙味、焦糊味等。
十、巡查時如發現打架斗毆要及時制止,對大聲喧嘩、吵鬧、躺臥等現象,應視情況予以勸阻、批評、處罰,必要時勸其離開現場,對營業員和消費者提出的問題和要求,應視情況予以解釋、解決,必要時應即時向部門主管及相關領導匯報。
十一、巡查時應注意安全用電情況,有無照明燈具、用電設備損壞造成不正常運轉等現象,要即時通知電工處理并向上級匯報。
十二、巡查時如發現職責以外及不屬本部門管轄的情況應積極主動地與相關部門聯系或及時匯報本部門主管(如:發現廠商大量出貨應即時通知樓層管理人員查明原因并匯報本部門相關領導,防止廠家逃場。)
十三、巡查時發現任何可疑情況,均要認真觀察,必要時通知當班班長及相關部門人員協同配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