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共建細胞分化調控與靶向藥物國家重點實驗室人才引進培養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引進國內外優秀人才(含師資博士后)來實驗室工作,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提升人才隊伍整體素質,為實驗室建設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結合實驗室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實驗室人才引進工作遵循“突出特色、按需設崗、擇優聘用、平等自愿、合同管理、引用結合、以用為本”的原則。
第三條實驗室人才引進工作堅持以科研團隊建設為核心,著力改善人才隊伍結構,全面提升實驗室人才隊伍素質。優先引進實驗室發展所需的緊缺技術型人才和優勢學科、重點研究領域的高層次人才,大力扶持交叉學科、新興專業的人才發展。
第四條高層次人才引進的主要對象:
(一)院士、“國家特支計劃”(萬人計劃)杰出人才、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學教授(著名研究機構相當職位者);
(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千人計劃”國家特聘專家;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人;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前2位完成人;
(三)國家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和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學術技術帶頭人;
(三)優青、青年長江、青年前人、青年拔尖人才,中科院“百人計劃”入選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教育部創新團隊負責人,以及在相關學科領域有較高知名度和造詣較深的博士生導師;
(四)國(境)外具有本專業(學科)領域相當水平的專家學者;
第五條專業技術人才(博士\師資博士后)引進的主要對象:
(一)具有博士學位,且在SC雜志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兩篇以上,且至少一篇發表在在SCI二區(JCR分區)以上雜志,具有海外留學經驗者優先;
(二)師資博士后取得博士學位時間不超過3年,至少在SCI二區(JCR分區)雜志以第一作者發表論文一篇以上。
(三)在實驗室緊缺的研究方向或領域且具有較強的儀器操作能力或實驗技術水平。
第二章類別、條件及其職責
第六條實驗室引進的人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修養和敬業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團隊意識,能領銜某一學科或研究領域發展;
(三)能認真履行協議,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四)按固定崗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其中第五條規定的引進對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年齡計算的時間以簽訂協議當月為準;
(五)符合學校人才引進工作的相關規定。
第七條實驗室引進的人才,根據不同情況,以合同約定的方式聘用。
第八條聘用在特聘崗位的高層次人才應履行下列基本職責:
(一)領銜某一學科或研究領域的發展,組織相應學科、科研的團隊建設;
(二)配合實驗室抓好教學科研隊伍建設,指導青年教師開展科學研究;
(三)完成合同約定的科研任務;
(四)完成合同約定的其它任務。
第九條聘用在固定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應履行下列基本職責:
(一)承擔實驗室相應科研或技術崗位要求的職責任務;
(二)參與實驗室專業、學科建設;
(三)積極開展相關實驗技術平臺的建設,參與組建相對穩定的教學團隊或科研團隊;
(四)完成合同約定的其它任務。
第三章引進方式及程序
第十條實驗室人才引進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高層次人才按照河南師范大學關于在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雙一流”建設入選學科設立“高層次人才特區”的通知(校發〔2017〕321號)要求執行。
具體程序如下:
1.專家申請;
2.國內外著名同行專家評審;
3.學術委員會評議;
4.簽署聘任協議。
(二)博士及師資博士后
1.實驗室結合實際在深入考察研究的基礎上,根據實驗室課題組管理辦法,提出擬引進人才的需求計劃,并發布公告;
2.課題組提出的進人需求、初步人選經實驗室室務會議評議;
3.面試;
4.上報學校;
5.簽署協議。
(三)實驗系列教師(含實驗室聘用)
按照學校和實驗室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相關待遇
第十一條具體執行標準和方式,除按照學校相關待遇執行外,實驗室按照崗位實際情況,“一人一事一議”的原則,根據承擔的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在合同中約定。
第五章聘用管理
第十二條實驗室對引進的人才實行合同管理,根據相關崗位責任書及合同進行考核。人才與實驗室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待遇等事項在合同中約定。
第十三條實驗室要積極為高層次人才營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充分發揮引進人才在學科建設、科研工作中的作用。要建立健全高層次人才業務檔案。
第十四條按照合同對聘用的人才進行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己斯ぷ饔杀救颂峁┛己似趦韧瓿扇蝿盏脑疾牧?,實驗室根據協議審核并提出是否完成考核任務的書面考核意見。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實驗室負責解釋。
篇2:學院有機實驗室安全知識
學院有機實驗室安全知識
一、有機實驗室所用的試劑有些是有毒、易燃、易爆或具有腐蝕性、刺激性,若粗心大意,操作不慎,容易發生各種事故,為了預防和處理各種事故,必須重視安全操作,并熟悉一般安全常識。
二、防火。在實驗室中不要儲存大量易燃性液體,裝有易燃物的瓶子,不得放在明火附近。不能用大口瓶盛放揮發性強的有機液體,在蒸餾低沸點的液體時,如乙醚、丙酮,必須用熱水浴或蒸汽加熱,切忌在加熱過程中加入沸石。在使用油浴時,應嚴防冷水進入熱油中,否則將爆濺,引發火災。防止油蒸汽著火??扇夹詮U物應急中處理,不可在實驗室亂扔大量火柴梗等。如不幸火火,首先熄滅一切熱源,切斷室內總電閘,搬開易燃物,采用相應的滅火辦法。
三、有機實驗室滅火通常不能用水,而采用使燃著的物質隔絕空氣的辦法。小器皿內著火,可用石棉布、濕抹布覆蓋,火即熄火,決不可用口吹。燃著的液體灑在地扳或桌而上,應用干燥細沙撲滅?;饎葺^大時,應使用滅火器。如電器起火,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后使用滅火器,因泡沫可導電,會使人觸電。撲滅燃著的鉀或鈉時,不能用水,也不能使用四氯化碳以免引起猛烈的爆炸,通常用細沙覆蓋。
四、防爆。
1.在空氣未除盡前,切勿點燃氫氣、乙炔或己烯等氣體。
2.放置稍久的乙醚有過氧化物生成,蒸餾時易發生猛烈的爆炸,事先必須認真檢查,若有過氧化物的存在,除去過氧化物后再進行蒸餾。
五、事故的預防與處理
1.割傷:玻璃儀器使用不當造成破損易割傷皮肉,應先把傷口的碎片取出,涂上碘酒覆蓋消毒紗布后立即去醫院進一步處理。
2.試劑灼傷:腐蝕性藥品可傷害皮膚,切勿直接用手拿。加熱或煮沸管口不得朝向自己或他人,在加熱或反應中,不得從試管口或從燒瓶口往下觀察反應。加熱濃酸或濃堿時,應注意安全。切勿水入酸,特別是稀釋濃硫酸。若發生灼傷,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根據灼傷的物質和灼傷的部位,選一些很稀的酸或堿進行洗滌,再去請醫護人員進一步處理。
3.燙傷:輕傷可以涂酒精溶液,重傷涂以燙傷膏后,立即送醫務室診治。
4.中毒:由于吸入有毒氣體或吞服有毒物質,毒物可能從割傷皮膚或灼傷處滲入人體引起中毒,應注意:
(1)任何藥品都不能入口.嚴禁在實驗室進食。
(2)手上沾有藥品,應用肥皂和冷水洗滌,不可用熱水。沾染過有毒物質的儀器,用過后應立即洗凈。
(3)若有水銀潑撒在桌面,應立即撒上三氯化鐵溶液或硫粉。若發現中毒或過敏現象,立即送醫院診治。
篇3:大學化學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大學化學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科學應對實驗室突發事件,提升突發事件處理能力,維護實驗室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以及《安徽建筑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實驗室安全事故是指實驗室所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條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學院、材料系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領導機構
安徽建筑大學材料與化學工程學院是各種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材料與化學工程學院成立了應對突發事故領導組,院長馮紹杰任組長,黨總支書記席學民、副院長丁益、黨總支副書記汪翼湧任副組長,各實驗室、教研室老師為主要成員。
第五條工作機構
領導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專人負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應急管理辦公室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職責,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化學實驗中心的有關決定事項;承擔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的工作;及時向材料科學與工程系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六條材化學院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了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會同有關部門,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
1.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統一指揮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中心所屬各實驗室、科研實驗室的應急救援工作一律由材化學院統一指揮。
2.責任到人,獎懲分明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應急救援各個環節和崗位都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對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信息監測 對搜集到的安全信息要及時匯總、分析、上報、通報,并建立動態資料檔案庫。
4.專家指導 選聘本行業若干優秀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5.預防 在制定工作制度和日常工作運轉過程中嚴格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
6.預測與預警 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預警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核后應及時向社會通報,預警內容應盡可能具體,包括風險發生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嚴重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圍、應采取的預防措施等。
7.報告、通報和新聞報導 事發單位獲得重大和特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后,應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并在1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如實報告,并不斷續報事件的后續情況。嚴禁緩報、瞞報、隱匿不報及阻止他人報告。
8.培訓 各級領導干部、參與應急救援行動的各類人員上崗前要接受應急救援有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第四章各類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七條 分類處置措施
(一) 危險化學品
1.若有毒、腐蝕性化學品潑濺在皮膚或衣物上,應迅速脫下衣物,用大量自來水沖洗,再根據毒物性質采取相應的有效處理措施。
2.若有毒、有害物質潑濺或泄漏在工作臺面或地面,處置人員應穿好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等必要防護后進行。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條件下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進行處理,收集的泄漏物應運至應急廢棄物處理場所進行無害化處理,殘余物用大量水沖洗稀釋。
3.若發生易燃、易爆化學品泄漏,則泄漏區域附近應嚴禁火種,并切斷電源。事故嚴重時,應立即設置隔離線,并通知附近人員撤離,同時報告保衛處、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二)化學灼傷
1.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再分別用低濃度的(2%-5%)弱堿(強酸引起的)、弱酸(強堿引起的)進行中和,視情況再作進一步處理。
2.濺入眼睛時,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切不可因疼痛而緊閉眼睛。經上述處理后還要及時送醫治療。
(三)中毒
1.吸入中毒。若發生有毒氣體泄漏,應立即啟動排氣裝置將有毒氣體排出,同時打開門窗使新鮮空氣進入實驗室。若吸入毒氣造成中毒,應立即搶救,將中毒者移至空氣良好處使之能呼吸新鮮空氣,同時立即送醫治療。
2.經口中毒。要立即刺激催吐(可視情況采用0.02%-0.05%高錳酸鉀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復漱口,同時立即送醫治療。
3.經皮膚中毒。將患者立即從中毒場所轉移,脫去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凈皮膚(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沖洗)后,及時立即送醫治療。
(四) 特種設備
1.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泄漏,現場處置人員必須佩帶頭盔、過濾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氣呼吸器,進入現場關閉所有通氣閥門或采取堵漏,將救出人員抬至通風處進行現場救護,中毒嚴重的應立即送醫院。
2.鋼瓶氣體泄漏時應立即關閉閥門,對可燃氣體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等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設置隔離帶以防火災事故蔓延。對受傷人員立即實行現場救護。
3.氣體鋼瓶中有毒氣體泄漏時,搶險人員須佩帶防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等進入現場處理事故和救援。
4.使用氯氣氣瓶的單位,必須建立堿池,配備防毒面具等符合國家有關要求的防護措施。
5.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體鋼瓶爆炸時,所有人員須立即撤離現場并報警,等待救援。
(五)機械傷害事故
1.立即關閉機械設備,停止現場作業活動。
2.如遇人員被機械、墻壁等設備設施卡住的情況,可立即向消防部門和保衛處報警執行解救辦法,并向本單位領導報告。
3.將傷員放置到平坦的地方,實施現場緊急救護。對輕傷員,應經預處理后再送醫院檢查;對重傷員和危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送醫院搶救。若出現斷肢、斷指等,應立即用冰塊等將其封存,封存物與傷者一起送至醫院。
4.查看周邊其他設施防止因機械破壞造成的漏電、高空跌落、爆炸現象,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
(六)火災
1.發現火災事故時,發現人員要及時、迅速向基地實驗室負責人及地方公安消防部門(119)電話報警,并立即切斷或通知相關部門切斷電源。報警時,講明發生火災或爆炸的地點、燃燒物質的種類和數量,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電話等詳細情況。同時啟動“化學實驗中心應對突發事故總體預案”。
2.基地實驗室負責人接報后,應立即通知醫療、安全保衛及安全消防員等人員一起趕赴火場展開工作。
3.救護應按照“先人員,后物資,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進行,搶救被困人員及貴重物資,要有計劃、有組織地疏散人員,并且要戴齊防護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根據火災類型,采用不同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按照不同物質發生的火災,火災大體分為四種類型:
A類 火災為固體可燃材料火災,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
B類 火災為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
C類 火災為帶電電氣設備火災。
D類 火災為部分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
撲救A類火災:一般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
撲救B類火災:首先應切斷可燃液體的來源,同時將燃燒區容器內可燃液體排至安全地區,并用水冷卻燃燒區可燃液體的容器壁,減慢蒸發速度;及時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對于可燃氣體應關閉可燃氣閥門,防止可燃氣發生爆炸,然后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撲救C類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
撲救D類火災:鈉和鉀的火災切忌用水撲救,水與鈉、鉀起反應放出大量熱和氫,會促進火災猛烈發展。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干粉滅火器等。
5.燒傷急救處理
?、?基本原則是:消除熱源、滅火、自救互救。燒傷發生時,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沖洗,或傷員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燒傷面積進一步擴大。
?、?衣服著火時應立即脫去用水澆滅或就地躺下,滾壓滅火。冬天身穿棉衣時,有時明火熄滅,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煙現象應立即脫下或剪去以免繼續燒傷。身上起火不可驚慌奔跑,以免風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燒傷。
?、?燒傷經過初步處理后,要及時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一步治療。
6.消除火災后的各種影響環境的應急措施
?、?對于非油類的火災:消除火災后應立即打掃現場,將殘留物及碳灰清理放入不可回收垃圾處。
?、?對于油類的火災:消除火災后應立即打掃現場,用黃沙對地面進行收油處理后用水沖洗。對附著物的表層用棉紗或抹布抹除,再用清潔劑擦除。
(七)爆炸
1.實驗室發生爆炸事件,現場工作人員或周邊人員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切斷電源和關閉管道閥門,同時迅速撤離,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或報警。
2.應急處置人員到達現場后,應迅速了解爆炸產生的可能原因,并設法采取措施控制危險源,如需專業救援應立即向有關方面求救。
3.組織人員迅速撤離爆炸現場,及時清點人數,做好相關醫療救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等待警方及有關部門進行勘察,查明事故原因。
(八)觸電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
a.切斷電源開關;
b.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
c.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醫療部門接替救治。
(九)其他
若操作過程中被金屬銳器損傷,應用肥皂和清水沖洗傷口,然后擠出傷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鈉、0.2%-0.5%過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包扎傷口(厭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傷口),并及時到相關部門醫治。
第五章事故調查與處理
第八條在應急處置結束后,院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第九條接受學?;蛏霞壵{查組的調查,分清責任,向上級有關部門書面匯報情況。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經濟損失、發生事故的原因及相關責任人員情況等。
第十條根據調查結果,做出處理意見。提出追究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責任事故單位的初步處理意見,報學校做出處理決定。根據情節輕重及責任人對錯誤的認識態度,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賠償、行政處分等處罰;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同時積極做好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 則
第十一條應急電話
緊急電話:報警110、火警119、醫療急救120
保衛處(24小時值班電話):63828113 (南校區)、63513112(北校區)
第十二條本預案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