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有權以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而停水電嗎?
問題解答:
某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由該小區開發商組建成立,具有相應的物業管理資質,系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
某日,開發商給該物業管理公司發來一份通知,稱該小區某住戶系分期付款購房,但其入住后卻遲遲未將剩余房款付清。開發商為此要求對該住戶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的措施,以迫使該住戶及早交款。
該物業管理公司遂照此辦理,使得該住戶無法正常生活,導致該住戶的強烈不滿。
分析這個案例,在房屋買賣法律關系中,買家承擔支付房價款的義務,享有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權利。而在物業管理法律關系中,業主承擔支付物業管理費的義務,享有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服務的權利。在任何一個法律關系中,責、權、利均應一致。履行了相關合同義務,就應該享有相應的權利,反之,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是責權利一致??墒莾煞N法律關系混淆就不行,不能說沒有履行這個法律關系中的義務就不能享有另外一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這樣做就會導致責權利不一致。
上述案例中的住戶,同時是房屋買賣關系以及物業管理關系的主體。他未按期交納購房款,說明他沒有履行房屋買賣關系中按時付款的義務,那么他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開發商可以按照購房合同的規定,要求該業主承擔違約金、利息等責任甚至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等??梢噪p方談,也可以打官司。
但如果該住戶已經按照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交納了物業管理費等,這就意味著他在物業管理法律關系中已經履行了自己的義務,那么他就應該得到完善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水、電、氣、暖等設施設備的良好使用等。物業管理公司應該保證其權利的實現,而其他人(包括開發商)則不能對這種權益進行侵害。
現在開發商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用停水、電的方式使住戶按時交款,其實質就是:由于住戶未履行房屋買賣關系中的義務而不能享有物業管理法律關系中的權利。這顯然是對住戶合法行使權利的阻撓,是不對的。
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其要求對住戶停水、電,則違背了其法定職責與義務,更是不對的。假設該住戶欠交物業管理費或欠交水電費,物業管理公司在這時候可以按照物業管理協議的內容停止水、電等的供應。但即便是這個時候,也是物業管理公司依據合同及法律行事,而不是聽命于開發商的調遣。
篇2:物業公司委托推薦人才協議書
公司委托推薦人才協議書
甲方:中山**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開發區**
聯系電話:***
乙方:ZZZ
身份證號:****
地址:陜西省ZZ縣ZZ鎮ZZ村
聯系電話:
一、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簽訂本合同,并遵照執行。
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受托為甲方提供保安尋訪、推薦服務,尋訪區域為陜西省區域。
三、本委托有效期至20**年12月30日為止。如在有效期內甲方提出不再需要保安工作人員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四、乙方按照甲方對保安的以下要求尋訪、推薦人才:
1、身體素質良好,退伍軍人或文武學校畢業生或有保安工作經驗者;
2、男性,18周歲至30周歲,身高168CM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品德良好。
3、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或退伍證、體檢表、免冠一寸相片4張;
4、人數200人。
五、乙方需將尋訪、推薦的人才情況及時向甲方反饋,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安排面試時間。
六、甲方按照其規定的條件考察乙方所推薦的人才,并于面試后將是否錄用的意見通知乙方或錄用的人才。
七、甲方確定的錄用人選,根據甲方要求由乙方通知或甲方直接通知相關候選人到職事宜。
八、凡乙方向甲方推薦并被甲方錄用的人選,乙方不得將該人選推薦至其它單位(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九、甲方確定錄用的人選在與甲方住所簽定勞動合同后方為甲方員工。
十、乙方不得以委托人名義從事本委托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不得以委托方名義從事有損甲方的行為。
十一、乙方不得在委托中對甲方和被推薦的人員有欺騙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
十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向被推薦人員收取押金、證金等任何費用,不得收取、扣押被推薦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原件。
十三、乙方保證在委托過程中的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甲方負責提供本單位的真實信息給予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十六、未盡事項,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簽名:
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篇3:物業公司《花木租擺協議》
物業管理公司《花木租擺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花木租擺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起始日期年 月日,終止日期為年 月 日。
二、甲方為乙方的 室提供花木租擺服務,服務費價格為: 元/月 ,全年共計 元。(此協議后附花木清單)
三、花木在使用期內不能達到乙方要求,甲方將負責免費更換同種植物。
四、甲方確保定期為乙方租擺花木進行養護。
五、乙方應按月交納花木租擺費用。
六、甲乙雙方應按協議要求執行,如乙方提前終止此協議,甲方有權提出賠償。
未盡事宜另行面議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遵照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實行)
甲 方:甲 方:
經辦人:經辦人:
日 期:日 期:
品種
數量
單價
合計
備注來源自 物業經理人